今年枣庄市共化解矛盾纠纷3.85万件,化解率达98.72%

2023-12-15 18:29:42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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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15日讯(记者 杜方奇)12月15日下午,枣庄市召开全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新闻发布会,枣庄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张德伟作新闻发布。

  张德伟介绍说,近年来,枣庄市加快建设全市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及时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矛盾纠纷3.9万件,化解3.85万件,化解率达98.72%。

  高位推动,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制定印发《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调解中心运行规范》等制度,健全完善“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条龙服务”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体系,确保指挥有力、运转有序、上下协调、处置高效。

  建强阵地,夯实“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基础。以综治中心为主阵地,整合集成12345热线办理中心、诉前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指挥中心等“多个中心”为“一个中心”,实现群众“多头跑”为“跑一地”。

  优化流程,凝聚“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合力。健全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市、区(市)、镇街三级调解中心全部开设无差别综合受理等服务窗口,“一个窗口”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事项,对收集的各类事项信息,根据类型、等级和部门职责任务清单,对各类矛盾纠纷逐一登记、集中受理,实现矛盾纠纷“一门进、一窗办”。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全流程管理机制,构建“闭环式”落实落地机制,完善“统一收集受理、统一交办承办、统一督办回访、统一指挥调度、统一研判预警、统一督导考核”六步闭环机制。

  加强创新,叫响“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枣庄品牌。综合运用报纸、电视、新闻发布会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载体,大力推进“枣和好”市级调解品牌建设,并以此为牵引,全市逐步培育形成了公安“快警务”、人社“听竹”工程、团委“青引领”工程、妇联“她守护”等行业性调解品牌。各区(市)结合各自社情、发展状况,形成滕州市“e善调”、峄城区“峄调即和”、山亭区“亭好调”、市中区“事中和好”、薛城区“善治薛城”等县级调解特色品牌矩阵。

  枣庄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真政,枣庄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梁龙雨,枣庄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良三,枣庄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市信访综合服务中心主任钱洪法出席会议并答记者问。

  附:记者问答实录

  记者:枣庄法院分别在山亭区、市中区试点诉源治理新模式,请问这项工作都取得了哪些成效?

  刘真政:设立诉前调解中心,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试点法院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出台《关于推进区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联合矛调中心做实做细诉前调解案件分流、指导督办、解纷协同等工作。构建纵横分流体系,将案件横向委派到入驻区级“一站式”矛调中心的部门组织,纵向分流到乡镇街道,政法委委派监督专员协同做好指挥调度、督办问责等工作。

  发挥法院引领作用,找准司法审判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责定位。试点法院推行“一镇街(行业)一指导团队”工作机制,下沉50%的民事审判力量,组建“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指导团队,为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提供全过程、贴身式指导。诉前调解案件直接挂靠到指导团队法官名下,调解成功的出具“诉前调”字号文书或“司法确认”文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调解不成的在诉前指导团队的引导下出具《诉前调解意见》,向申请人传递证据的证明力、纠纷处理所涉法律条文等,使申请人在诉前能够基本预见进入诉讼后的判决结果,进而调整诉讼预期,选择最佳方式和途径解决纠纷。立案后,仍由指导团队就地审理、快速裁决。

  推行“案件化”管理,推进诉前调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智能化建设。深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工作,将诉前调解案件全部录入“法院人民调解平台”管理,指导团队对分流、指派、调解等工作节点进行督导和预警。同时,运用人民调解平台在线视频调解功能,以及“雪亮工程”远程视频系统,为群众提供全时空、跨地域的网上解纷服务。

  记者:公安机关是如何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

  梁龙雨:坚持警力前置。依托城区“1+2+N”和农村“一村一辅警”警务模式,持续深入开展“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发动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辅警以及警务助理、网格员等基层治保力量,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滚动摸排非法集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资社保、医患关系、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感情纠葛、债务纠纷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全面梳理掌握心理失衡、生活失意等容易产生矛盾纠纷人员,做到了问题隐患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

  坚持源头治理。对摸排出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并做好风险评估。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明确专人,跟进化解;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按程序及时移交责任部门督促化解;问题特别重大的,第一时间报告属地党委、政府,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调解,确保案结事了、群众满意。

  坚持多元化解。采取“警调衔接”“民调入所”“律师进所”等举措,建立公安派出所牵头、多方力量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打造“有事郝商量”“峄调即合”等一系列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品牌,提升矛盾纠纷化解公信力和实际效果。同时,开展网上调解,通过视频对话等形式,推动矛盾纠纷随时随地调处化解,既降低成本,又提高效率。

  坚持长效长治。在全市72个户籍派出所设立“公调对接”办公室,建立专兼职调解员队伍,对接镇街“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确保工作有人落实、衔接顺畅。建立问题移交、联合会商、电话回访、激励奖惩等一系列工作机制,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程序规范,推动有序,常态长效。

  记者:枣庄市司法局在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郭良三:坚持高标准推进工作。将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等工作一体推进,全力升级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综合调解服务平台。

  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法院联合在立案庭设立完善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与信访部门完善访调对接机制,在各镇(街)派出所健全“公调对接”中心,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多元参与、以案定补”等5项机制,重新修订《关于加强诉调对接工作的若干意见》,与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产权纠纷调解协调机制的意见》,打造完善的矛盾纠纷化解制度体系。同时,不断加强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领域调解组织建设。

  不断提高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能力。推进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充实村(社区)调委会,打造专兼职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提升调解工作智能化水平,升级“非诉”系统平台,增加应用场景,建设统一的基层业务平台,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效能。加大保障力度,为调解员统一配发证件和徽章,开展调解员等级评定,及时发放全市调解案件个案奖补260.9万元,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

  记者:请问,枣庄市“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以来,信访部门做了哪些工作?

  钱洪法:健全“一站式”矛盾问题受理机制,认真做好分流交办工作。统筹群众诉求和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导、回复、回访、考核等工作。按照信访法治化要求,依法依规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交办、转办信访事项。职责明确的事项,直接流转至相关责任单位;边界不清、职责不明的特殊事项,指定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协调办理;重大、复杂、疑难事项,由信访联席办组织会商研究,确定具体办理意见。制发《关于进一步压实首办责任提升初次信访事项办理质效的通知》,坚持初信初访“三周办结”工作法,确保信访事项办理质效双提升。

  完善“一揽子”矛盾问题调处机制,扎实做好多元化解工作。修订完善“访调对接”制度,市级成立领导小组,在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设立调解室;各区(市)在信访部门设立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镇(街)信访办(室)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直接对接,就地化解信访矛盾纠纷。联合公检法司等有关单位,与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途径有效衔接,按照“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强化信访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的作用,推进市、区(市)、镇(街)“联合接访+访调对接+多元化解”机制全覆盖,促进多部门、多主体“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帮扶”。为有效化解信访难题,印发《2023年市级领导干部包案化解信访事项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的实施方案》,有力解决一大批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

  强化矛盾源头治理,增强多元化解工作实效。对矛调中心发现的问题线索,高度重视,举一反三,以此为切入点,定期开展村(居)、镇(街)矛盾纠纷排查,开展有针对性地重点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日研判、周分析、月报告,重要信访事项专题研判,切实做到矛盾问题早发现、早分析、早调处、早化解、早预防。对矛盾化解工作,强化督导考核,进一步提升办理质量。

责任编辑:杜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