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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州市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双节”前走访社区矫正对象

2020-09-30 19:19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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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假日期间辖区社会安全稳定,近日,滕州市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组织开展“双节”入户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活动。

  鲁网9月30日讯(记者 杜伟)中秋、国庆“双节”临近,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确保假日期间辖区社会安全稳定,近日,滕州市司法局各基层司法所组织开展“双节”入户走访社区矫正对象活动。

  西岗司法所干警深入到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所在村居,通过与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及其家属、村居干部面对面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工作状况、家庭情况及近期打算,抽查他们对《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的知悉情况,并要求矫正对象在“双节”期间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随身携带定位手机,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如遇特殊情况及时向司法所报告。此外,司法所干警还核实了部分矫正对象家属、村居干部的联系方式,提醒他们要切实履行好矫正小组工作职责,配合司法所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教育工作。

  善南司法所干警通过交谈,对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家庭、工作、生活情况及思想动态进行及时掌握,鼓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参与公益劳动及教育学习,重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同时要求家庭成员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工作,平时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沟通交流,并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使其以崭新的精神面貌回馈家人和社会。司法所干警还着重向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强调相关管理制度和在节假日期间走亲访友的注意事项,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双节期间保持定位手机畅通,有任何特殊情况及时向司法所进行汇报。

  南沙河司法所干警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村委会等进行走访,听取他人对社区矫正对象表现的评价,深入了解矫正对象近期的生活工作状况、思想动态变化、遵纪守法情况。同时叮嘱村委会干部、家属等矫正小组成员督促社区矫正对象按时参加社区服务、日常报告等,注意其外出交友情况和生活工作情况,有效避免违法犯罪的再次发生。同时,向社区矫正对象及家属发放法律宣传材料,讲解了相关矫正制度及规定,同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两节期间要认真遵纪守法,未经批准不私自外出,不参加涉黑涉恶、邪教组织,按规定随身携带定位手机,并保持开机状态。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向司法所报告。

  木石司法所干警首先通过与社区对象及其家庭成员面对面沟通,掌握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思想变化和生产生活状况,着重与其矫正责任人交流,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实到位,出现不稳定苗头及时发现处置,有针对性地调整矫正措施,加强监管稳控。其次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国庆期间时刻保持定位手机通讯畅通,按规定及时汇报自己的动态,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严禁未经允许擅自离开滕州市。

  姜屯司法所干警对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庭进行走访,一是通过谈话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工作、生活表现,和家庭、邻里间的关系,社区矫正对象有无再犯罪的苗头等,二是与社区矫正对象家属进行面对面的交流沟通,引导其积极配合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和教育工作,尤其是国庆、中秋节期间的安全稳定。

  级索司法所在走访过程中,司法所干警一进家门,二见家人,三聊家常,四问家事,五抓动向,认真细致,不走过场,对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社区矫正情况和思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并向社区矫正对象强调了社区矫正管理相关制度,核查相关信息,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争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公民。同时,级索司法所与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管责任人签订了《国庆期间自律承诺书》。

  东沙河司法所干警在走访过程中认真做好谈话记录,通过交谈了解其身体情况、心理状态、子女工作等情况,给予关心和宽慰,叮嘱他们在生活中遇到困难可随时向司法所或村委会反映。同时,向其发放了《民法典》宣传手册,针对老年人赡养、继承、宅基地使用等法律条文做了解读,旨在警示其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大坞司法所工作人员在走访中坚持“三见面”原则:一是与社区矫正对象本人见面;二是与社区矫正对象亲属见面;三是与社区矫正对象所在村居干部见面。对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家庭成员详细信息,家庭是否存在困难等进行详细了解,并再次强调社区矫正的管理规定,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要求:要珍惜矫正机会,增强法律意识,改过自新,争取按期解除矫正,回归家庭,回归社会。工作人员还将《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矫正对象家庭成员进行了普法宣传。

  滨湖司法所坚持线下+线上、普通+重点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排查走访工作。线下组织集中报告时签订自律承诺书,针对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提醒谈话,并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村(居)、家庭、工作单位,进行突击走访,重点谈话;对服从监管、现实表现较好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预约走访,当面谈话。走访期间约访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亲友、村(社区)干部,通过比较、印证第三方意见,全方位多方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情况,形成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发挥线上智能化监督管理功能,利用电话抽查、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系统定时查验、司法所组建的“社区矫正对象微信群”进行联系访问,利用微信位置共享、远程视频等功能进行“替补”监管,有效解决矫正人员可能出现人机分离的漏洞,实现便捷高效的监管。

  龙泉司法所干警对在管的6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拉网式”集中走访排查活动,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排查走访记录,确保做到“犯罪事实清、基本情况明、思想动态稳”。开展一对一谈话教育。针对辖区内不同类别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前制定好谈话提纲,提高教育谈话针对性,做好谈话笔录,明确假期期间有关注意事项,逐一开展面对面谈心谈话教育,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深入社区开展排查走访。深入社区矫正对象所在家庭、居委会、单位等进行排查走访,与矫正小组成员深入交流,全面了解社区矫正对象日常行为表现,填写走访记录,留存影像记录。现场核查定位手机使用情况。现场查验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功能情况,确保定位手机接打电话、收发短信等功能保持正常,重申管理期间务必随身携带手机,24小时开机。

  张汪司法所干警根据手机定位显示的位置,点到点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点验,以检查是否出现人机分离的情况,以及分析研判社区矫正对象是否有情绪反常的现象、家庭关系是否融洽、邻里关系是否良好等,以便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

  荆河司法所严格日常监管,对不服从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由派驻警察进行了谈话训诫,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提请市局给予警告处罚。荆河街道辖区范围广,管理社区矫正对象人数多,工作量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主动排查,定期谈话,查找思想不稳定社区矫正对象,借助市局社区矫正工作科和派驻警察力量,对其进行个别谈话,介入教育矫正,将安全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官桥司法所干警通过村委会、家属、邻居及入户走访,详细的了解各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具体情况,要求各社区矫正对象积极遵守法律法规及社区矫正各项纪律,利用空闲时间多学习法律法规,争做明白人。并向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强调相关管理制度和在节假日期间走亲访友的注意事项,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两节”期间保持定位手机畅通,有任何特殊情况及时向司法所进行汇报。

  北辛司法所干警对所内暂予监外执行、少数民族、存在禁止令、涉黑涉毒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节前走访。通过入户走访,详细的了解各社区矫正对象近期的具体情况,向社区矫正对象及其家人强调相关管理制度和在节假日期间走亲访友的注意事项,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两节”期间保持定位手机畅通,有任何特殊情况及时向司法所进行汇报。

  通过走访活动的开展,各司法所更加全面、准确地掌握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密切了与矫正小组成员间联系交流,避免了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为今后继续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初审编辑: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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