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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峄城区司法局开展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工作

2020-09-03 09:15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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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司法局于7月8日下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证明事项清单范围,编制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鲁网9月3日讯(记者 张程 通讯员 陈思蒙) 为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要求、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市司法局《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枣司发【2020】15号)的有关要求,峄城区司法局于7月8日下发《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明确证明事项清单范围,编制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持续推进减证便民。

  根据上报情况进行统计,峄城区有证明事项单位22家,已公布22家;累积事项431项,已公布431项,均通过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


初审编辑: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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