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9月3日讯 (记者 张程 通讯员 陈思蒙)为贯彻落实枣庄市委、市政府优化法治环境改革攻坚行动决策部署,结合峄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峄城区司法局于7月28日下发了《关于开展涉及优化法治环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区43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开展涉及优化法治环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通知要求各单位负责清理本单位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以及本单位起草的以峄城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
经清理,截至2020年8月31日,枣庄峄城区没有需要清理的涉及优化法治环境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