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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全市中小学组织收看开学普法第一课

2020-09-08 21:1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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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开学前夕,由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枣庄市司法局、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普法办公室联合主办,由枣庄市广播电视台、枣庄市立新小学、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协办,共同录制的《枣庄市开学普法第一课》普法空中课堂,正式在“法治枣庄”新媒体上线。

  鲁网9月8日讯(记者 张程 通讯员 王成)秋季开学前夕,由枣庄市委依法治市办、枣庄市司法局、枣庄市教育局、枣庄市普法办公室联合主办,由枣庄市广播电视台、枣庄市立新小学、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协办,共同录制的《枣庄市开学普法第一课》普法空中课堂,正式在“法治枣庄”新媒体上线。

  空中普法课堂分为《学法用典 护航少年》和《小手拉大手 法典进家庭》两期,由枣庄市《民法典》百人宣讲团成员、山东齐鲁(枣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清芳作为主讲人,带领大家一起探索《民法典》实施带给我们学习生活的种种变化,深刻认识《民法典》实施的重大意义。

  《学法用典护航少年》已经在秋季开学第一周,由全市各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在教室里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多媒体进行了集中观看。视频中,主讲人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学生知道《民法典》是什么、《民法典》编纂进程及意义,并运用动画版《当哪吒遇上民法典》,引导同学们看动漫人物“哪吒”遇到麻烦如何解决,从而学会“维权”;同时又从源于校园和生活、与孩子们息息相关的普法案例中,让同学们知道网络侵权责任和防高空抛物坠物措施;另外视频还重点讲解了“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段区分,深入浅出地分析了不同下,不同民事行为所带来的不同后果,引导教育同学们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要学法、懂法、守法,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更好地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小学东校老师孙菲菲组织学生们观看《普法第一课》后说:“今天的开学普法第一课,主要是宣讲《民法典》的,可以说给孩子们上了一节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课。让孩子们了解了《民法典》的内容,知道了法律在生活中无处不在,和我们生活息息相关。作为一名班主任老师,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将通过知识竞赛、升旗仪式、主题板报、主题征文等多种形式,对孩子们进行《民法典》的宣传教育,提高孩子们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让《民法典》在心中生根、发芽,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民法典》打开了认识世界的另一扇窗户,让他们认识到生活中原来这么多事务都有法律的规定,以后要好好学习民法典的内容,争做知法守法小先锋!

  同时各学校还通过班级家长群下发普法通知,开展《小手拉大手法典进家庭》活动,家长们通过关注“法治枣庄”新媒体,和孩子们一起观看视频,让每个家庭成员都能了解《民法典》这本“社会生活百科全书”,通过“小手拉大手”提高全社会学法、守法、尊法、用法的意识 。

  此次活动是枣庄市进一步宣传民法典、推动民法典进学校、进家庭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的重要载体。通过普法系列活动开展,进一步提升了师生和广大家长朋友们对民法典新的认识,营造了浓郁的学习民法典的氛围,同时也正面引导了青少年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有力促进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枣庄市高度重视青少年普法工作。今年上半年,市普法办公室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制定出台了《枣庄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管理办法》,对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任职条件、选聘程序、职责任务、各部门单位职责以及法治副校长培训考核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完成了968人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人才库组建。

  9月份秋季开学后,我市各中小学将按照就近原则从新组建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人才库中选聘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确保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率100%,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校园活动,推动中小学法治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初审编辑: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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